广东38365-365.com2018-07-02 09:46:49讯:广东省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及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原则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之日起一年内办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 (五)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0803,88360658(市卫计局人才交流中心,市卫计局人事科),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60-88360526(市卫计局法制与监察科)。 原标题:广东省中山市卫生计生系统2018年第一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8日 信息来源:http://www.gdzs.lss.gov.cn/xxgk/rsxx/sydwgkzp/content/15077/420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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